专精特新
1、业内涵及特征
(一)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二)精细化。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三)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四)新颖化。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2、申报目的
(一)形成经济增长点。通过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培育一批生产专业化、技术高新化、产品特色化和国内有影响、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形成与大企业分工协作、专业互补的产业体系,成为合肥经济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确定重点扶持对象。通过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情况监测,并确定省、市财政资金重点扶持对象。
3、申报条件
(一)企业主业突出,产品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具有生产专业化、经营精细化、产品特色化、技术高新化、管理现代化和品种系列化等特征,尤其是在全国、全省同行业中排名靠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的企业;
(二)是各地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三)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
(四)近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4、申报时间
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年9月份左右(以每年的通知为准)前向所在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提交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