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企业技术中心
     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为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提升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合肥市对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绩效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
     1、申报材料
     企业依照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县区经贸委、开发区经贸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和《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七份。
     2、申报条件
     1、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在我省各主要行业(产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企业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且上一年度主营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企业不亏损。
     2、企业主要领导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3、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和较强的科技研发持续投入能力。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每年不低于2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30人;销售收入5000-10000万元的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净值不低于200万元;销售收入10000-30000万元的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净值不低于300万元;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的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净值不低于500万元以上。上述四项指标中任何一项应不得低于评价指标值。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5、企业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等。
     3、申报时间  
     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时间为每年的5月份。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
     为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安徽省对全省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绩效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20万的资金奖励。       
     1、申报材料
     企业依照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市经委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安徽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和《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查表》等。
     2、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
     2、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我省各主要行业(产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3、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4、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并具有核心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5、企业技术中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6、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7、企业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
     (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
     (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
     (3)走私行为。
     8、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和运行两年以上。
     9、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3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3、申报时间
     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5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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