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中心
为加快我市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促进工业经济创新转型升级。合肥市政府安排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奖励10万元。一份荣誉,由合肥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授予“合肥市工业设计中心”铭牌。对获得"合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企业,市、县区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同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1、初次申报
工业设计企业(含高校、科研院所工业设计单位)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我市工业设计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上年度工业设计服务年总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利润率高于市内同行业平均水平。
(二)成立1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软硬件配套设施和行业影响力,办公研发场所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三)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含软件设计师),拥有一定规模的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8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
(四)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已获得2项以上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或已获得全国性或行业性工业设计相关奖项。
2、已认定企业应有条件
认定条件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工业设计给企业带来明显的量质提升和竞争优势。
(二)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1年以上,有较好的软硬件配套设施,办公研发场所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三)重视工业设计中心工作,能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经费保障。
(四)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五)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带头人,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等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
(六)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或获得全国性或行业性工业设计相关奖项。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10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低于2项,并应用于主营产品的生产制造,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3、申报时间
每年3月份左右(以每年的通知为准)前向所在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提交申报材料,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于3月底前向市经信委计财处提交推荐材料。
4、申报程序
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提出以下申请材料:(一)《合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上年度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建设及运行情况。
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并上报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材料审查和必要的现场考察,专家组出具评审意见及相关材料。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研究确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并在网站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授予"合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和牌匾,并予以公布。